2005年3月14日,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陕西省家具产品质量"三包"责任规定》,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该文件明确了在陕西省境内生产、销售产品需要承担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明确了生产者、销售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三包"内容以及非"三包"范围,明确了争议解决的办法。该规定的出台,为规范陕西省家具市场,解决纠纷有了重要的依据,将进一步起到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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