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是在校长领导下的负责学校理学与应用科学科学研究治理的职能部门。科技处的主要工作包括学科规划和学科基地建设;重大科研项目的组织协调;科学研究基金和项目的治理;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国内学术会议及国内主办的国际学术会议的协调组织;科研成果奖励、专利的申报、治理和统计。科技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基地规划
1. 学科规划和学科建设(包括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规划);
2. 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及其它科研机构治理;
3. 校内设置的研究所、研究中心等机构的治理;
4. 科技处网页的治理及对外信息交流;
5. 校“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 校内各单位科研秘书的培训和业务指导等项工作。
二、科研项目治理
1. 组织国家与部委级纵向项目申报,并争取境内外横向项目;
2. 各类科研项目与项目经费(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教育部、国防项目、各省市部委、国际合作项目以及校内基金等)的治理;
3. 科技文书档案的整理。
三、成果专利治理
1. 组织推荐国家级、部委省市级和各类专项民间、国际科技奖励;
2. 组织校内专家评审上述各类奖励的推荐材料;
3. 自然科学科技成果奖励、专著、专利和论文的统计、宣传和归档,保密工作;
4. 知识产权和专利治理工作;
5. 科研数据的统计治理、北京林业大学全校科研统计年报;
6. 承担重大科研成果介绍、宣传工作。
四、学术交流
1. 国际与境外合作项目的确定、实施与治理;
2. 短期出国人员审批手续会签(使用科研经费)、外汇使用额度审定;
3. 学校理学与应用科学在国内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的治理;
4. 参与短期来华讲学专家计划的审定及名额分配;
5. 教育部有关会议的组织与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