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1日,朱总理签发实施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这个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在全国引起的轰动绝不亚于《会计法》。
首先,《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普通会计法准则。虽然这次新修订的《会计法》比过去具体了很多,但是法究竟是法,不能把许多基本问题都写进法里面去。所以,必须要有一个文件,补充说明会计法当中的相关问题。
条例规定: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要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文字部分,一部分是数字部分。文字部分第一要写会计报表附注,第二要写财务情况说明书。条例明确:企业会计报表附注必须要写,并且明确规定了会计报表的附注应该包括的内容。条例也规定财务会计报表主表有什么,附表有什么。
具体会计准则有哪些变化?
2000年以来,大家知道我们还出现的一些变化就是关于具体准则方面的。
五个具体会计准则修改了
具体准则原来下发了十个,在2000年修改了五个,那么这五个修改的是什么呢?
第一个修改是《非货币性交易》
修改的力度比较大,内容变化比较多。核心变化一个是损益的确认方法发生了变化,非货币性交易绝大部分都不会产生损益了,只有在交易当中发生争执才会产生损益。为什么做这么一个修改呢?就是防止各个企业利用它来调节利润。第二个变化就是在报表披露上简化了,报表上显示出来的也比较轻易理解了。
第二个修改的是《债务重组》
它的核心变化第一个是关于收益的处理,原来老准则里面,通过债务重组能出收益,修改后都计入资本公积,不会再出损益了。改的目的也是防止通过债务重组虚增利润。财政部感到这个问题非凡严重,所以这次改为在债务重组当中凡是出现损失或者是收益,都记入资本金,对你的利润不产生影响的。这样你就不必由债务重组做手脚。
第二个核心变化就是债务重组适用范围发生了变化。原来在老的债务重组当中,重组企业的限定条件有两个:一个是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第二个是债权人做出财务让步,符合这两个条件,才能进行债务重组。而修改以后新的债务重组准则里面规定,只要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协议,就可以进行债务重组。
第三个修改的具体准则是《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这个变动范围比较小,就是在整个准则当中只是在第1 9条加入这么一段话:企业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改。这一条加进来是针对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存在的普遍现象,那就是很多企业利用会计政策来调节利润。比如在存货中调整,比如在计提各种预备金的时候调整,还有企业在会计方法估计上,都是围绕一把手经营思想来变的,一把手想要保企业利润,会计人员肯定会采用些会计政策来保利润的。这种做法被这个准则定义为滥用会计政策,属于一种违法行为。
原始凭证治理
会计做假账是个“系统工程”,它难在必须从原始凭证做起,可是《会计法》规定:原始凭证有问题,必须经出具人和单位进行修改,并加盖印章,这使做假账人很难做到。
第四个修改的就是《投资》准则
这个准则最重大的一个变化在于老准则当中企业的长期投资可以转成短期投资,短期投资也可以转成长期投资。新的准则改为短期投资可以改为长期投资,但是长期投资不能改成短期。为什么呢?主要是针对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单位为了包装自己的短期偿债能力而出现的现象:为了不破产,碰到危机时企业通常出现把长期资产转成流动资产,进而来增强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当然这个增强是虚的。所以在这次准则修改当中,长期投资就不能再转为短期投资了,这是最核心的一个变化。
第五个修改的就是《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准则里面的实质性变化不多。最大的变化就是对有一些项目进行了合并:比如说过去在经营活动里面,把几大税种分着列,这次合到一块了。另外像股利支出,利息支出在现金流量表里面是分行列,现在都列在一块了。对股利收入和利息收入过去是分行列,现在也合并到一块了。所以,这样合并完以后,编制难度相对而言降低一些。
新增准则有什么新意?
五个准则修改之后又新制定下发了六个新的准则。
第一个就是《无形资产》准则
任何国家在制定准则的时候,都有这么一条基本思想,那就是必须先解决急需的问题。制定无形资产准则就是为了解决急需的问题规范上市公司的核算和披露。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有很多行业涉及到一些非凡的东西,比如:一家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是一张秘方,公司说这个秘方经过有关评估机构评估了,评估了1100万。可是这个秘方谁也没有见着,说你问这个评估公司,评估公司说我也没有见着,因为是秘方,不能给人看。这个无形资产到底存在不存在?很难给人以确定的答案。
会计的法律意识
市场经济条件下,敏感性和洞察力对于好企业财务人员非凡重要。财务人员要对法有研究,尤其对与会计制度相关的法一定要研究清楚。
另外,有很多评估公司在评估上也有一种不规范的行为,往往在评估时被利益所左右,评估结果难以客观,所以国家新制定了这么一个无形资产准则,把它先下发了。
这个无形资产准则要达到一个目的,就是与国际接轨,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是什么意思呢?无形资产准则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缩短了无形资产摊销期,并且对无形资产摊销期有几种情况分别做出了规定。比如:我们无形资产有的有法定年限,但是没有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有的有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但是没有法定年限;有的是二者均有;有的是二者均无,就这么四种情况。这四种情况,摊销期到底应该怎么定呢?有法定年限从法定年限,有合同受益年限从合同受益年限,二者都有按照二者孰短处理,二者都没有不能超过十年。做出这些规定之后,跟国际惯例就比较接近了,但是还没有完全和国际惯例一样。
第二个是《借款费用》准则
这个准则制定是针对目前社会上通过借款费用来调节成本费用、调节利润费用这种现象。这个规定里面主要是讲要缩小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如实反映企业资产价值和理财费用,减少企业调整利润的机会。我们知道假如借款费用实际上是我们的借款利息,假如这个借款利息加进资产价值,那么就会导致资产价值虚增,那么咱们资产负债表这张主表上的信息就会失真。
但是这个没有和国际惯例接轨,国际上流动资金的借款可以资本化,比如说:我从银行借款,用于购买原材料的,利息支出可以记入存货成本。
第三个准则是《租赁》准则
这个准则制定的原因主要是规范租赁业务的会计核算,现在咱们的租赁有经营型的,还有融资性的。在租赁当中有很多比较复杂的情况发生。有些可能是经营改成租赁,有些是租赁改成经营,在会计核算中到底是怎么把握呢?这次租赁准则对这个做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
除了以上准则之外,近期又颁布了三个新的准则:《固定资产》、《存货》和《中期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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